| 索引号: | 4114000058-sqsmzj-00000068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商民发〔2026〕15号 | 所属主题: | 工作规划 |
商丘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商丘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6年商丘民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6年商丘民政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第五次全市民政会议部署,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深化民政改革创新,围绕社会保障考核任务,不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明确2026年重点工作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第一议题”“第一遵循”“第一政治要件”意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第五卷、《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论述摘编》,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全面学习领会其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持续推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改革意识,弘扬改革精神,把准改革要求,落实深化民政改革事项,全面推进民政改革。坚持和加强党领导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保证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民政系统落实落地。
(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防范遏制“四风”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关键靶向施治,以扎实整治兜牢民生底线,坚持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促廉、以案促改促治,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监督,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着力营造遵规守纪、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持续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入开展正确政绩观教育,推动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三)强化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发挥老龄办职能作用,加强老龄工作重难点问题研究推进。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和“智慧助老”活动。加强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配合省厅开展2026年度创建对象评估验收。深入实施“银龄行动”,开展特色品牌项目选树展示活动,培育一批具有地域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志愿服务品牌。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建设一批管理规范、作用发挥好的基层老年协会。加强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协调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推动解决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突出问题。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风险防范机制,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提升养老护理员持证率。
(四)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完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加强县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县级特困供养机构康复护理能力,深化乡镇敬老院“直管+分类”改革,加强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养老顾问”制度,优化老年助餐服务,探索家庭照护支持政策。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完成“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料护理能力”民生实事。实施养老服务职业资格制度,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专项培训及等级认定。实现全市养老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培训全覆盖,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强基固本三年行动,加强养老服务资金预收费监管,守好养老服务发展底线。
三、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五)推进社会救助和特殊困难群体服务保障等工作。保持低保合理覆盖面和适度的补助水平,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58元、70元,加强分档补差精细化管理,强化低边、刚支家庭认定工作。依托河南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做好预警信息处置,推进社会救助“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困难群众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完善发展性救助举措,优化临时救助政策,加强临时救助,健全“政府救助+慈善帮扶”综合机制。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建立需求评估体系与服务清单,构建全流程运行机制,为特殊群体提供访视、照料等服务,推动“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每个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工站实现全覆盖,有效运营率达90%以上。健全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制度机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机构安全运行。巩固“精康融合行动”成果,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水平,补齐服务供给短板。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做好补贴标准动态调整,加大信息数据比对力度,做好精细化管理。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大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力度,深入巩固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成效。
四、完善社会福利制度
(六)提升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水平。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分解任务清单,健全困境儿童科学分类、精准保障措施,持续提升我市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指导各县(市、区)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启动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评估工作。推进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强化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开展流动儿童、留守儿童重点对象精细排查、精确建档、精准服务工作,完善并落实流动儿童关爱服务清单。持续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征集上报优秀案例,做好评估验收工作。强化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推进市儿童福利院、永城市社会福利院“开门办院”。积极稳妥开展收养登记工作,提升收养登记规范化水平。促进残疾儿童回归家庭。
(七)加大残疾人服务保障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特困精神障碍人员兜底保障,完善服务保障设施。
五、创新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八)提升婚姻管理服务水平。会同有关部门摸清婚姻中介底数,依法监管,规范服务。持续抓好《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持续推进“全国通办”,推动结婚落户“高效办成一件事”,完善婚姻家庭辅导体系。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各县(市、区)利用“七夕”等节日开展集体婚礼和集体颁证活动。加强婚姻基础信息库建设,完成纸质历史档案电子化。
(九)推动殡葬事业改革发展。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制定《商丘市殡葬设施建设规划》,推动市殡仪馆搬迁项目建设。全面落实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政策,深化殡葬移风易俗。
(十)加强和改进救助管理工作。加强流浪乞讨救助政策宣传,扎实开展“6.19”全国救助开放日活动。继续落实“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保障好各类临时遇困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召开由民政、财政、公安、城管、卫健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进一步健全流浪乞讨人员主动发现机制,做好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应急救助和转介处置等工作。加强救助管理工作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健全社会治理制度机制
(十一)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按照全省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规范工作标准和办事流程,积极稳妥推进撤乡设镇、撤乡(镇)设街道的行政区划调整,做好行政区划调整效果评估。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研究和传承保护。做好新修订《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落实,规范地名的命名与更名、地名的标准化处理、标准地名的使用、地名标志的设置、地名档案的管理等工作。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有序推进乡村地名命名批复备案、乡村地名标志设置、运用和地名信息采集上图。持续开展“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和省级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创建,依法完成鲁豫线和商周行政区域界线第五轮联检,建立平安边界长效机制,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十二)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着眼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持在特色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培育成立社会组织。落实源头管控,从严从实把好社会组织登记关,压实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审查审核责任。加强对社会团体换届工作的指导,高标准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换届专项整治。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专项行动,加强社会组织理事会建设,规范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进一步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领域平安建设。清理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表彰、创建示范等活动。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在服务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中发挥作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社会组织品牌。
(十三)促进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落实《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慈善公开募捐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发展互联网慈善。落实《河南省慈善组织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专项基金清理规范。创新开展社区慈善,推动每个县(市、区)实现社区慈善点至少建设一个。做好第二届“河南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做好“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深化慈善文化“五进”活动。做好慈善组织抽查审计、等级评估、年检年报、公开募捐方案备案、信息公开等工作。做强困难群众救急难慈善专项基金,每个县(市、区)“专项基金”全覆盖。加强慈善工作能力建设,做好县(市、区)慈善会换届选举工作,配强配齐领导班子。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加大政府购买“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领域社工服务,实现全覆盖。规范福利彩票销售行为,强化责任彩票建设,加强福利彩票开奖和代售行为的监督管理。
七、筑牢民政事业发展根基
(十四)提升民政服务能力。紧扣我市发展实际与民生需求,实施民政干部队伍专业素养提升工程。重点围绕“一老一小”、社会救助、专项事务规范管理等核心业务,开展分层分类专题培训,有计划安排年轻骨干到重点岗位、基层一线锻炼,着力解决部分领域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打造一支既懂政策又熟悉基层、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
(十五)推进民政法治化建设。健全民政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广泛开展民政领域普法工作。结合新修订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等,制定出台符合我市发展实际的相关制度,满足发展需要。
(十六)强化智慧民政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婚姻登记预约、养老机构查询、救助申请等高频服务“掌上办”“指尖办”。依托省级相关平台,开发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养老服务需求精准预测等应用,让数字技术更好赋能精准管理和便捷服务。
(十七)筑牢民政系统安全防线。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民政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检查-整改-评估-销号”闭环管理。落细落实安全管理常态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日巡查、周例会、月报告”质量,深化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提高每月25日的“消防安全警示演练日”活动质效,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每月依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入住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十八)加强机关基础工作。高质量编制商丘市“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严格把控统计工作各环节质量。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优化资金分配方式,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和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电子文件管理机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全面加强政务督查、信息公开、机要保密等工作。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水平。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加大民政工作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配合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相关工作,加强对换届工作的全程跟踪和具体指导。做好驻村帮扶、定点帮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