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58-sqsmzj-00000066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6-02-24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年度计划总结 |
商丘市 民政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责任
局党组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2次,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评价体系。制定《2025年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坚持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带头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会前学法等形式。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法治培训,带头讲法治课,带头依法决策,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必修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治培训,参与率达100%。
市民政局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机关执法队伍建设。
(三)健全决策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均通过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内容合法。2025年,印发《商丘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并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
1.推进审批服务数字化。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窗口,实现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等事项一次办,行政许可事项可办率达100%。推进“跨省通办”,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累计办理跨省婚姻登记918对。开展“身后一件事”、结婚落户“一件事”,成立“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办事标准,不断提升“一件事一次办”规范化、透明化、便利化水平,真正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其中,结婚落户“一件事”高效办结21件。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明确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运用“互联网+监管”方式,对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实施精准监管,加强对舆情等风险的防控化解能力。建立并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在养老服务和社会事务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星科养老院服务质量、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其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进。
3.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扎实推进殡葬事业“减项降费优服务”,取消收费项目8项、降低收费项目3项、优化服务项目105个。在养老机构设立、社会组织登记等领域,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行告知承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2025年,全市新增社会组织71家,社会组织总数达2594家。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主动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适当。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考试,持证上岗率达100%。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评查案卷16卷。建立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典型案例,规范执法行为。
3.加强社会组织监管。2025年以来,共排查非法社会组织线索3条,形成有效线索3条。目前列入公开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或协查通告)3个,已取缔2个,自行解散1个。全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共立案257件,已完成行政处罚201件,其中撤销登记190件,市民政局严格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一批对28家社会组织立案审查,已完成撤销登记15家。社会组织领域执法力度不断增强。
4.加强慈善组织监督管理。依法对全市18家慈善组织开展202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报送比例达100%。指导慈善组织做好信息公开,例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比例达100%。扎实开展全市慈善组织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纳入专项整治范围的慈善组织等从事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97个(不包括红十字系统),通过社会组织自查自纠发现社会组织存在问题222个,已整改222个;社会组织负责人自查自纠问题411个,已整改411个,所有问题整改于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率100%。
(三)推进民政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1.完善重点领域指引。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社会救助法》《养老服务法》《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的调研论证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在重点领域,制定出台《商丘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深化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的通知》等文件,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规范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发布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2025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5件,清理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不再适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45件。
3.推进标准化建设。落实《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版)》,制定养老机构服务规范、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标准等行业标准,提升民政服务标准化水平。开展多元化的标准宣贯培训,以及服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推动相关标准落地实施。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1.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信访、12345热线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诉求。2025年,共受理信访件64件、12345热线工单84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5年,无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3.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作用,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婚姻登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引入专业调解力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2025年,全市婚姻登记处下设的婚姻家庭辅导室充分发挥矛盾调处作用,共调解矛盾纠纷871件。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25年主办理建议提案39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监督。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民政工作,开展“双月调研”,于4月上旬,到市区、宁陵县调研,下旬召开双月协商座谈会,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加强内部监督。市民政局坚持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放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的突出位置,把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坚持人民至上的具体举措,统筹谋划部署、持续深入推进。集中整治以来,共发现问题15138条,党政纪处分34人,移交问题线索13条,移送纪检监察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追缴清退违规资金165.1万元。通过集中整治,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得到强化,养老领域服务质效持续改善,社会救助精准度持续提升,行业乱象得到整治,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3.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行政执法等信息。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9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56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依法按时答复。
(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责任主体。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2025年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2.创新普法方式。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制作普法微视频、动漫等作品,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开展“法律进社区、进机构、进社会组织”等活动,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在民政服务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融入法治元素,宣传救助等领域的新政策,扩大政策普及度。
3.加强以案释法。选取典型案例,通过案例解读、以案说法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法律顾问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在全市民政系统内开展以案说法活动,以赵文营、翟东亮、张一鸣为典型案例,进一步彰显法律权威,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敬法守法意识,强化民政系统廉洁性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不够深入,法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基层执法人员配备不足,执法装备保障不够充分。部分领域执法标准不够细化,执法裁量权基准有待完善。
(三)执法刚性有待增强。部分领域依赖联合执法,独立执法权威性不足,如在社会组织监管,对一般性违规行为,以劝诫与指导为主,行政处罚较少。
四、2026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加强法治能力建设,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健全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社会救助法》《养老服务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对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于失效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清理工作,确保与上位法保持一致。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力量,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创新执法方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审计监督、层级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方式,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以案释法,选取典型案例开展宣传。利用民政服务机构,建设多元法治文化阵地,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治工作力量。强化考核评价,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下一步,商丘市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民政法治建设新局面,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商丘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