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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00005837379D-040-00000370 发布机构: 商丘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9-1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商民发〔2023〕95号 所属主题: 监督检查

商丘市民政局关于公布各县(市、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求助电话和市级监督电话的公告

来源:商丘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化保障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现将各县(市、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求助电话和市级监督电话公告如下:

一、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范围及保障标准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根据《商丘市民政局 商丘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商民发〔2022〕33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050元,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50元,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执行。

二、各县(市、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求助电话

梁园区民政局:0370-2529035

睢阳区民政局:0370-2789186

示范区民政局:0370-3667270

民权县民政局:0370-2061789

睢县民政局:  0370-8181269

宁陵县民政局:0370-7811325

柘城县民政局:0370-6020501

虞城县民政局:0370-4112385

夏邑县民政局:0370-6281528

永城市民政局:0370-5518579

三、市级监督电话

商丘市民政局:0370-3288643

 

商丘市民政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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