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58-sqsmzj-00000235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7-31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商民文〔2025〕9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市民政局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9号建议的答复
陈向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门牌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认真吸纳。地名的命名、管理和地名标志的设置、维护所需经费较大。市民政局每年将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于种种原因,市财政未予批复。今年我们上报的2025-2027年工作预算已再次申请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已完成意见征求,待省人大审议后出台,将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积极推动此项工作,加强地名命名、更名和门楼牌设置,合理确定地名标志和门楼牌设置的位置、数量和密度,按照国家标准《地名标志》(GB17733-2008)规定的技术要求设计制作。做到应设尽设,实现城市门牌标志的规范化设置和科学化管理。
2025年7月1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民政局 0370-3099079
联系人:唐文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