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58-sqsmzj-00000240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8-01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商民文〔2025〕14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市民政局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39号建议的答复
鲁国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两项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支持养老产业发展,提高养老机构运营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支持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商政办〔2018〕45号)要求,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对社会资本兴办的养老机构发放每张床位1000-1500元不等的建设补贴和每张床位每月100元的运营补贴。按照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给予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补贴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市对区适当补助。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每年将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列入财政预算,2022年以来,共发放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380万元。市区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补贴资金已全部足额补贴到位,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对个别县未落实到位的,市财政将加大督导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资金,统筹彩票公益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逐步提高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水平。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事业,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2025年7月1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民政局 0370-3288717
联系人:李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