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379D-sqsmzj-00000217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7-20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商民文〔2023〕33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023311号提案的答复
陈星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下乡镇社工站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为促进社工机构和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商丘市民政局依托“三区计划”项目、“牵手计划”项目、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和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项目等,积极孵化培育社工机构和社区社会组织,截至目前全市共登记成立社工机构28家,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加强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进一步提升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发展,促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商丘市民政局审批成立了商丘市社会工作协会,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加强对商丘市社会工作协会工作指导,在成员结构、工作范围、功能发挥几个方面加以规范引导,充分发挥协会在维护社会工作行业权益、加强自律管理、开展专业督导等方面的作用。
三、为加强社工站资金保障,市县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河南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豫民〔2013〕3号)文件精神,争取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县(市、区)民政局一把手积极协调困难群众补助资金,按照不高于2%比例提取资金用于社工站建设。统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和相关业务经费,以及彩票公益金中用于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社会公益等支出资金,优先用于购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积极引导慈善资金支持社工站项目。
商丘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民政局 0370-3288716
联系人:李清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