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11400005837379D-sqsmzj-00000218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7-20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商民文〔2023〕37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023360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商丘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的提案收悉。经与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市财政局、商丘市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不断完善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不断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
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事关商丘发展大局,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商丘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商办〔2020〕4号),明确了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殡葬改革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二、实行惠民殡葬
我市2015年已实行惠民殡葬,免收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可降解骨灰盒等基本殡葬服务费。2020年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完善惠民殡葬工作机制,优化殡葬服务内容、程序和标准,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提升惠民殡葬服务均等化水平,根据《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2020〕4号)精神,经研究,调整了市区城乡居民惠民殡葬补贴项目和标准。
三、加强殡葬设施建设
制定和完善公益性公墓等基本殡葬设施建设规划,推进殡葬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殡葬设施种类、数量、服务规模与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相匹配、与殡葬改革要求相适应。市本级建设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7个(市、县)建设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159个乡镇建设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殡葬基础设施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 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城市公益性公墓2个,建成乡镇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49个,新建公益性的安葬设施节地生态安葬率达100%。
商丘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民政局 0370-3288298
联系人:黄晓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