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OrganizationCode}-2021-00000094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1-07-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商未保办文〔2021〕1号 | 所属主题: | 未成年人保护 |
关于成立商丘市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商丘市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商未保办文〔2021〕1号
市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政府决定成立商丘市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商丘市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就成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地和各有关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地区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査、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建仓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
副组长:赵志强 市民政局局长
崔 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王 飞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殷鹤修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冯培东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张凤玲 市委网信办总工程师
栾立学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袁克海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秋丹 市发展改革委四级调研员
林允芳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庞进红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长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赵友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冯彦领 市民政局副局长
余 锐 市司法局副局长
韩忠涛 市财政局三级调研员
张心潮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级调研员
李 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鲁万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卢静义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梁红生 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高建中 市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
胡 林 市应急局副局长
罗宽生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黄 浩 市广播电视台总编辑
杨文升 市统计局副局长
陈 源 市医保局副局长
沈 辉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刘素梅 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周玲玲 市总工会女工委主任
杜玉枫 团市委副书记
张启东 市科协副主席
杨继江 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张军勇 市工商联秘书长
孟献跃 市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赵志强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民政局副局长冯彦领兼任;副主任由市委网信办总工程师张凤玲、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栾立学、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袁克海、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林允芳、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友刚、市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高建中、团市委副书记杜玉枫、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田无瑕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単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商丘市人民政府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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